• 诉求人: 柳**
  • 诉求编号: 135160
  • 诉求时间: 2020-08-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投诉小区内建医院

博森城市广场,在售楼的时候说商铺都是商业用处,一直没有提有关要建医院一事,直到医院6层已经建成,一夜之间吓坏了我们业主, 小区建的医院违法,国家法规定建医院离小区要在15米以外,还规定下水道是独立为医院所用,这么简单的2条都没有达到,医院建的离博森城市广场我们住的小区不到8米,下水道还是通用的,我们1800户的老老少少安危在哪里。我们业主强烈反对建医院给我们带来的危害。

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一下,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8-09 19:1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8-10 09: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卫健局】
  • 2020-08-11 08:13 【监利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8-14 08:46 【监利市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卫健局
回复详情  

针对部分城市广场业主投诉咨询,统一回复如下: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申请执业登记时,对于“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没有环境保护、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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