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阮**
  • 诉求编号: 135089
  • 诉求时间: 2020-08-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外地社保转回荆州本地

本人荆州户口,2011年--2013年在深圳工作买过社保,2013年--2017年在北京工作买过社保,离开深圳、北京的时候没有办理社保迁回户口地手续,手上有深圳社保卡、北京社保卡,请问现在想把以前的社保转回加到我现在的荆州社保卡上,可以直接在荆州申请办理吗?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8-08 13: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8-08 14: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8-11 14:3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8-11 14:3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8-11 15:5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您好,养老保险办理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做出说明。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补充评价

非常感谢,当之无愧的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