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鲁**
  • 诉求编号: 134632
  • 诉求时间: 2020-08-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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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社保养老遇额是怎么计算?

贵局您好!

请问今年我父亲不幸去世,3月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了全部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是139减去领养老保险的月数),是怎么计算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8-02 22: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8-03 08: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8-05 08:52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鄂人社发〔2013〕46号文件精神规定丧葬费为3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根据鄂人社发〔2019〕26号文件精神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封定为各地对2018年死亡的参保人员计发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使用的工资参数。待国家出台全国统一的遗属待遇政策后,我省研究具体衔接办法后再进行结算(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解释政策,其表示理解)。如您以后对人社工作的有关建议、问题,欢迎登入E线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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