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133492
  • 诉求时间: 2020-07-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大学生实习补助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疫情影响,应学校要求自主实习十三周,我想问,若我在公安县人民法院实习,在县就业局登记了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拿到每月1000元的补助?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15 23: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16 08: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7-17 09:29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7 09:29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7-17 19:5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e线民生: 胡雅诗同学于2020年7月16日向e线民生反映:“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疫情影响,应学校要求自主实习十三周,我想问,若我在人民法院实习,在县就业局登记了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拿到每月1000元的补助?”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接到该信访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胡雅诗同学取得电话联系,告知该同学按照《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规定,有意愿在我县参加实习实训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同一年度内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习实训生活补贴政策。实习实训10个工作日及以上,按照每人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实习实训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日天数计发实习实训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实习实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个月。胡雅诗同学需本人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号窗口)登记,填写实习实训申请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其所学专业推荐到我县相关单位实习实训。实习结束交《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表》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补助。(办公地址:公安县潺陵大道4号;咨询电话:0716-5154215)。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