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33482
- 诉求时间: 2020-07-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入学不公平待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15 18: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16 08: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教育局】
- 2020-07-16 14:58 【荆州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6 14:58 【荆州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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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教育局 | |
回复详情 |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7月14日我局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该情况已与您当面解释,并详细宣传了2020年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7月15日上午,我局分管领导也向您再次进行了解释。根据《2020年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申请片区类入学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为时限内的荆州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必须为时限内的。古城内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房产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您提供的房产不动产权证获得时间2020年3月24日,已超过认定时间,最终不能认定为片区类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区申请学校、学位需通过网上申报、学校网上审核、招生办公室网上复审、网上公示、网上打印入学通知书、分班入学几个阶段。整个入学过程包括入学后我们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入学条件不符合的,即使初审通过或已报名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举报查实或随机核查时发现,也将立即纠错并告知学生家长,整个招生流程符合纪律、法规要求。敬请您的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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