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133342
  • 诉求时间: 2020-07-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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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碧桂园公司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诉求

e线民生栏目组:您好,需要寻求帮助,希望能帮到我解决问题,甚是感谢!本人17年3月底至18年6月中旬在荆州碧桂园房地产楼盘就职,今年6月29日去补交社保时才发现,我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公司并未为我缴纳,与公司协商后,公司完全推脱到说是我的责任没有处理好之前的断交部分保险,导致未能缴纳进去,可是并没有告知我,作为上市公司的人事后台没有人监管?公司的各级合理分配职责有所考量!为何不在发生问题的第一时间及时回复我的保险情况,一直到我离职这在职期间没有为我缴纳一个月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公司有编制并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没能享受到该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却被在协商时毫不留情的推卸责任,一个偌大的企业连员工的基础福利都没能保证,着实让人寒心,良心企业的口碑何在?我只希望拿回我原本该有的福利,也借此以我微薄之力警醒广大群众对在职期间该有的福利要予以重视和关注,希望电视台e线民生栏目组能帮助到我,非常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14 09: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14 09: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7-14 11:0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7-14 11:1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7-14 11:43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6 17:32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1、经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是2017年3月份至2018年6月在荆州碧桂园房地产楼盘部门就职,但该公司没有为诉求人办理及缴纳上班期间的社会保险。

2、接该诉求件后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联系诉求人,了解了诉求人反映的未缴社会保险的问题,并对诉求人进行了答复,诉求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和答复表示感谢和理解。

3、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告知诉求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条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请诉求人通过与该公司协调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办件单位: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人:刘明 88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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