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33171
  • 诉求时间: 2020-07-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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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合收房标准强行要求业主收房

我是银湖国际小区的业主,2020年6月30日,银湖国际小区开发商在未通水电的情况下,强行通知要求业主收房。以违约售房合同基本事实。我也拒绝收房并投诉,要求赔偿。

并且验房时发现很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如漏水、空心墙、门框出现户与户之间打架,楼层不够高与合同2.95米净层高不符等等问题,开发商拒绝整改。

额外强行增加收房面积,称外墙做后厚了,增加面积不属于套内面积,严重强卖行为以构成违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11 09:3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11 09: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住建局】
  • 2020-07-11 15:10 【监利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6 16:50 【监利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银湖国际小区向业主交付的房屋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开发企业已组织专班维修人员,对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反映的增加面积问题属于正常误差,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有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银湖国际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商品房层高为2.9米,是连带楼板高度,楼层层高包括楼板厚度(设计板厚有100、140不等),以及室内地面找平层30MM,并经过了职能部门的验收。

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对虚假宣传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诉求人认为开发企业侵害个人利益,可以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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