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32739
  • 诉求时间: 2020-07-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物业收钱不办事

为了给孩子入园找物业开证明,物业就让交物业管理费,交了今年的不说还让交明年的。但钱交了不办事,我从18年入住到临港新城。那时楼下面就养了一条大狗,离我只有一个楼板的距离,半夜三更铁链都还有摩擦的声音,凌晨五六点狗就乱叫,严重扰民。最主要的是那个气味太难闻了,每天窗户都不敢开,冬天要稍微好点,现在夏天,离得很远都是那股味道!疫情期间空气质量就更加要注意了。多次与物业反应无果。

望领导能想个万全之策,万分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6 13: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6 16: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住建局】
  • 2020-07-09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查证,情况属实。
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此,我局已督促小区物业人员依法履职,迅速向辖区公安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已联系告知您。您表示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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