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高**
  • 诉求编号: 132414
  • 诉求时间: 2020-07-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监利县教育局不给在编教师缴纳社保

市人民政府:

本人高昆,身份证号码:421023198511115273。电话:13297926009。现举报监利县教育局3楼人事科不给在编教师缴纳社保。

事由:本人父亲,高移章,身份证号码:422425196207205254.系监利县尺八镇荷花小学教师,因病于2019年11月5日在57岁时去世。我去社保局查询社保,被告知监利县教育局存在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致使个人缴纳的部分不能正常继承后提取。

期间七个多月来,十多次去教育局、社保局请求解决问题,多次跟单位请假往返武汉、监利;其间花费的时间、资金成本不说,给我的工作、生活、心理上背负着极大的压力。社保局不是推给教育局就是说账没有走实,相互间一次又一次的推皮球,一次又一次的被拒绝。我想质问的是,让信息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办事繁琐的最后一公里的政务就是如此执行的吗?让群众跑断腿,办事找不到门才是一贯作风吗?

为什么教育局在工资中扣除了社保费却不给缴纳?为什么这样的渎职、不作为的行为存在?

我的父亲高中毕业即从事教育事业,已三十九载;可以说一生中的每一天都贡献给了教育事业,然而很不幸没能享受得了退休的待遇,单位缴纳的那部分社保只当给国家、给单位做了贡献,可为什么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也被教育局截留 。

谨向你局举报监利县教育局不给教师缴纳社保的渎职、不作为的行为,期待得到你局的重视,并促使监利县教育局依法缴纳职工社保。

高昆

2020年7月1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1 15:4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1 15: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教育局】
  • 2020-07-03 08:54 【监利县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3 16:10 【监利县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县 教育局
回复详情  

该老师反映的工作存续期间养老保险未缴纳问题,实际上是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的账还未进行结算,个人代扣的钱暂存于县财政局,待实施准备期的账结算完成后,个人账户可以如实查询到。后期我们将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尽快促成此项工作的顺利办结。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