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32394
  • 诉求时间: 2020-07-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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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垸还湖工作迟缓

洪湖市龙口镇老洲潭子(原属金星村和老洲村共有)水库,自2016年被大沙二分场书记吴红兵非法占有,利用水库养鱼获利。至今未能归还于民,当前老洲潭子已列入退垸还湖的名单,但官方迟迟没有采取行动。退垸还湖工程形同虚设,现恳请追责相关领导,立即执行退垸还湖政策。

此湖泊属于天然湖泊,归国家所有,任何非法霸占湖泊的人员,一律不能享受退垸还湖的补偿政策,请悉知!

请务必对我的个人信息保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1 13:0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1 15: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水利和湖泊局】
  • 2020-07-02 10:19 【洪湖市 水利和湖泊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6 10:25 【洪湖市 水利和湖泊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水利和湖泊局
回复详情  

      2020年7月2日,我局河湖办专员深入现场,并与龙口镇政府协商调研老洲潭子退渔还湖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第一,洪湖市龙口镇老洲潭子属金星村和老洲村共同所有,2011年两个村与大沙二分场吴红兵签订承包养殖合同,承包租金每年10000元,金星村和老洲村各5000元,承包合同截止2040年12月30日。

      第二,关于老洲潭子的退渔还湖情况,今年老洲潭子已被列入洪湖市退渔还湖名单,龙口镇退渔还湖专班已通知承包方,计划今年年底彻底退出养殖,目前退渔还湖工作正在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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