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32359
  • 诉求时间: 2020-07-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迟迟不予发放

我是南口镇南尖上村二组户籍居民,本村居民委员会迟迟未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给我们二组的居民,但我村的其他组均收到了该证书,本组居民对比无比疑惑加愤懑,希望主管农村农业的部门能及时解决本村本组的权证发放问题。同时我组土地被流转给了外地周姓商人,该周姓商人在土地流转中存在多项违规操作问题,在流转到他手上后又未经本村集体与原经营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分区域口头转包给其合伙人与亲友,其取得流转权并未实质上经本村村名代表与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该流转合同本身不成立。同时本组流转的为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该周姓商人却在上面种植了大量桃树,同时培育了大量葡萄,还在未经村集体和原经营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小龙虾,这样既破坏了耕地的基本物理结构也其严重践踏了保护耕地红线的国家政策,同时也为以后村民收回经营权再次种植作物增加了很多麻烦,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1 00: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1 10: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0-07-01 14:23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3 15:46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南口镇财政所、自然资源所针对诉求人反映“迟迟未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存在违规操作问题、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7月2日,南口镇信访办两次拨打诉求人(刘敏,电话18923711549)电话,电话打通了对方都未接听。经查,南尖上村二组没有名为刘敏的村民。

经查,诉求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反映南尖上村二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发放的问题属实,因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期间,南尖上村二组农田进行了重新分配调整,承包到户的地块位置、面积等数据与二轮承包数据不一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重新登记,所以南尖上村二组农户土地经营权证没有发放到户,待数据更新上报审批后再发放。土地流转通过村民代表会通过,且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承包方属各农户,变更约定需要与受让方协商。反映基本农田被损坏的问题不属实。经自然资源所调查核实和内业现状图对比,种植桃树的地块原属林地,复垦后属于一般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为发展扶贫产业,该地块作为扶贫项目(种植果林)带动周围村民的经济收入。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的事实不存在,属村民自愿流转土地,用于稻虾连作,属产业调整。

办件单位:南口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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