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代**
  • 诉求编号: 132146
  • 诉求时间: 2020-06-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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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聚源商务宾馆11点后噪音污染多月,4次投诉无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请问为什么我市长热线和e线民生自1月以来多次投诉没有效果,你们这是渎职吧?

第三次我的用词就比较激烈了,你们还打电话过来说我用词不当,我谢谢你们哦。指责我挺快的,怎么不帮我处理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28 23: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29 09: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滩桥镇】
  • 2020-06-29 10:23 【开发区 滩桥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2 10:21 【开发区 滩桥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开发区 滩桥镇
回复详情  

你好,您反应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已经转至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您也可以来电咨询0716-4760002.谢谢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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