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30457
  • 诉求时间: 2020-06-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金源世纪城一区电表未验收合格,物业可以断电收取电费吗?

金源世纪城一区电表都没有通过国家电网验收合格,产权还未移交国家电网。物业公司以电力局名义让交电表上的电费,可是户号都没有,业主也无需在物业处缴纳电费,小区未达到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电力局根本没有小区停电计划,物业通知不交电费就停电也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依据[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住宅交付给买受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有关部门难道没人管管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07 14:3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07 15: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6-08 11:0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6-10 10:3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 2020-06-11 09:3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开发区 住建局〗。
  • 2020-06-16 11: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开发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经与房地产开发商联系,金源世纪城一区电表已于2020年2月份完成电网的验收工作,移交供电部门管理。住户可凭物业公司开据的联系单到供电管理所办理开户缴费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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