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29577
  • 诉求时间: 2020-05-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G234公路建设涉及本人房屋拆迁和损坏问题

本人石首市大垸镇新桥村六组人,现因G234公路建设,征拆部分房屋(厨房),剩余房屋因公路施工造成房屋裂缝、脱落,以于2019年12月向上级反应后,派人现场查看,至今仍未处理,现家人每天生活在危险之中(随时有脱落和倒塌隐患)。

现诉求

1,能否尽快处理房屋危险隐患。

2,房屋征拆是否属于违规操作(黄家湾村委会上报为路面距现存房屋30米,后经本人信访,黄家湾村书记再次测量,现有房屋距路面实际距离为16.35米)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5-28 10:5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5-28 11: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0-05-28 11:56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5-28 11:56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5-28 13:0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肖忠平的偏房和简易房屋经过相关部门实地勘测、评估、核查后,2019年2月2日黄金湾村支部书记胡新春与其父亲肖新发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其中房屋拆迁补偿25125.75元、房屋拆迁奖金2500元,合计金额27625.75元,已全部打款在户主肖新发的农商银行账号上。 肖忠平三间平房建造于1983年下半年,宽12.65米,深10.05米,房屋北边前檐距国道16.35米,后檐距国道17.35米。由于房屋建造近37年,加上当时的施工工艺和材料均有限,年久失修,房屋现在确实有裂缝、脱落等现象,但无法证明和国道施工有直接的关系。 黄金湾村委已将其作为非四类危房改造对象向镇政府进行了申报,并通过了第三方房屋评估公司的鉴定,预计能申请到13000元左右的补助资金。
补充评价

1,房屋以于2019年10月进行过屋面翻修,房屋没问题,2019年12月道路施工造成房屋损坏,当天以上报,当天有人进行过查看 2.房屋拆迁有无违规操作? 3.上次信访回复说房屋离路面有30米,施工对房屋没有影响,30米距离从何而来?现在又说我房屋年久失修,请问,政府部门为何扭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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