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128545
  • 诉求时间: 2020-05-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党组织关系转移

本人2011年长江大学硕士毕业,家住恒信春秋府1-1-2604,目前在深圳就业,党组织关系在四机赛瓦,现四机赛瓦要求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咨询社区,社区以不在荆州就业,不能参加组织活动为由,不接收党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第4条非常明确的指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

我希望立新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这一意见,将我的党组织关系尽快接收转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5-15 11:1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5-15 17: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2020-05-15 17:12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5-19 09:09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5-19 09:2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中央组织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第4条: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 ( 劳动 ) 服务机构党组织。

徐铁刚同志2011年已大学毕业,长期在深圳工作,为方便党员本人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建议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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