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邹**
- 诉求编号: 127759
- 诉求时间: 2020-05-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结婚证时给当事人姓氏和出生年月写错。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5-06 23:0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5-07 08: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20-05-08 14:50 【沙市区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5-08 14:50 【沙市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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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规定:当事人补领结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且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您反映的1988年办的结婚证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先核查您的婚姻原始档案(80年代婚姻原始档案一般包含当事人双方亲笔签名的结婚申请书、当事人双方单位出具的单位介绍信等原始资料),如原始婚姻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一致,您补领结婚证时夫妻双方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结婚原始档案,同时提交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并共同到登记机关进行补领。(如果您的姓名等信息确实发生过变更,需先到相关部门出具变更证明后再持上述证件共同到登记机关补领)。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沙市区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16----8114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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