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董**
  • 诉求编号: 126240
  • 诉求时间: 2020-04-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商品房购买之日以什么为标准?

商品房购买之日的核定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日期为准还是产权证上的日期为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4-21 15: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4-21 16: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4-22 15:2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4-22 15:5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根据《荆州意见》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荆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购房契税后,由财政部门全额奖励返还。并且,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我市购房,购房契税优惠期延长到2020年年底。办理此补贴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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