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董**
- 诉求编号: 126240
- 诉求时间: 2020-04-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商品房购买之日以什么为标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4-21 15: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4-21 16: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4-22 15:2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4-22 15:5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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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荆州意见》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荆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购房契税后,由财政部门全额奖励返还。并且,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我市购房,购房契税优惠期延长到2020年年底。办理此补贴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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