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26228
  • 诉求时间: 2020-04-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拆迁户安装电表需要什么手续,之间所产生的费用该拆迁户承担

我于年前,就两家合用一个电表就在E线民声投诉过,收到的回复是帮我协调。协调后供电所工作人员承诺,只要原户主的房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住户的复印件和所在社区证明你居住的复印件。就可以给我们重新免费安装新的电表。

之前到我居住的社区章华台拆迁办,年前就找过他们,当时说好过年后帮我办理。当初如果及时给我们办理,也不会产生下面这些不必要的费用.

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限制出入,可现在找他们,他们又说不该找他们,要找和你们签定合同红门南路拆迁办,就这样,你推我,我推你,一直无法办理。

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受的权利是不是该人人平等 。可自从安置我们到太师渊28号市政7号楼居住,我所用的每度电全部是异价电,平均下来每度0.80元,所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1790.00元.是不是有他们的责任。国家明文规定居民每家每户全年的用电额度是4800度,超过的才安阶梯式收费,因我是拆迁办当时搭着别的住户的电,所以人家不算我的额度,现在我所用的每度电人家都按0.85元收费。我们本就是下岗职工,家里还有个80多岁的老母亲常年多病,需要照顾。实在无法承受这笔额外的费用,假如不给我们解决,以后还会产生更多的额外费用,望与沙市红门南路棚户改造拆迁分指挥部协调,给我们开张社区证明,以便我可以安装单独的表,和大家享受一样的用电权利。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4-21 14: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4-21 15: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20-04-22 08:47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4-26 17:31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5-04 14:0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客户,您好!经核实,客户在2020年4月10日通过E线民生向供电方咨询过想在拆迁办安置房安装独立电表需要什么手续。营业厅按“一证受理”答复客户:需提供用电人身份证明及其房屋产权证明。客户提出用电申请后,营业厅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如客户暂时只能提供用电人身份证明,在客户签署《客户承诺书》后,营业厅将按“一证受理”启动报装流程,客户在后续环节补齐相关资料。该客户属于拆迁户,由拆迁办安置在太师渊过渡打住,其用电是接在邻居的电表上,属于分表用电,其电费是交给邻居,不属供电公司一户一表抄表收费用户。对于供电公司一户一表管理的用户,供电公司严格按照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执行,城乡“一户一表”居民执行阶梯电价标准为:不满1千伏年用电2160千瓦时以内用电为0.558元,年用电2161至4800千瓦时以内用电为0.608元,年用电4800千瓦时以上用电为0.858元。客户可参照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与电费收取方协商电费情况。目前,该客户已到营业厅提交了相关资料申请居民新装,已于4月24日为客户装表送电。感谢您反映的问题,如您还有其他用电方面的问题请随时拨打荆州供电7*24小时网格服务电话0716-8266699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补充评价

非常感谢你们,安装及时,处理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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