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25116
  • 诉求时间: 2020-04-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松滋市永兴家园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编号4219122811538070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已经收到,针对本次处理意见不服,有意见如下:

1.如果按以上这个文件执行办理不动产登记,势必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浪费申请人的人力、物力,又增加土地部门的工作量。与不动产证登记的工作原则背道而驰

2.永兴家园已经是国有土地使用性质,与管委会签署的入住协议,还有宗地图权属人,都是现住户名字,为什么还要办理原拆迁户的不动产再过户?不理解!

3.永兴家园六十几户住户请求市政府参照其它的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方案。谢谢!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4-10 20: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4-11 17: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04-12 15:37 【松滋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4-22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2019年4月24日下午,松滋市人民政府彭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松滋市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宝镇政府、八宝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永兴场安置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并形成如下意见:
1、城东经济开发区启动对永兴场安置小区做出规划方案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2、采取逐步推进,先易后难的方式全面解决小区办证工作。
依法依规对小区内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