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24527
  • 诉求时间: 2020-04-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物业收取公共停车费

我是长港路青年公馆的业主,2019年12月交的房,2020年的物业费也交了,装修保证金也交了,小区还没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车位也没出售出租,现在装修房子我每天开车进出小区看施工进度,物业要每次收取2元/小时的停车费用,而且没有停车发票。请问物业收取停车费是否合法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4-06 15:4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4-06 17: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0-04-07 09:01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4-07 17:02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接到该投诉后,胜利所工作人员到青年公馆实地调查,发现现场有醒目的收费公示牌,停车费每小时收费两元,属于正常收费。己于4月7日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了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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