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余**
  • 诉求编号: 124332
  • 诉求时间: 2020-04-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留守儿童补助

我是公安县毛家港镇蒲田咀村的一位小孩父亲,我们村有的小孩已经收到了300元的民政补助,我们小孩也是留守儿童却没有,问了村干部有的说名额漏掉了,有的说我们父母亲在荆州市上班,属本市的沒有,可我们长期在外工作,孩子也的确是爷爷奶奶在照顾,为什么国家好的政策我们小孩享受不到呢,请政府部门解释一下,莫让国家的好心变成了有些人的贪腐。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4-03 20: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4-04 15: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民政局】
  • 2020-04-07 09:30 【公安县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4-09 08:57 【公安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4-09 09:0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民政局
回复详情  

余华明先生:

       你好,你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中明确农村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无定期定量补贴金,疫情防控期间为符合农村留守儿童条件的儿童给予临时性救助生活物资救助;小孩是否为农村留守儿童,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认定。并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本村儿童主任或镇儿童督导员。

补充评价

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同一个镇为何有双重标准,我们同事一起的一样的条件都可以享受到福利,并且还是同一个镇,这样的评判标准让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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