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邹**
  • 诉求编号: 123291
  • 诉求时间: 2020-03-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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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病人的低保申请问题

请问我哥是精神二级残疾,一直都无法工作,不能养活自己,他离异几年,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养育,但我父母渐老,双亲都是六十多岁的人,现在养育我哥和我侄儿的重担越来越重,现在小孩在江陵一中读高一,我是丧偶的一个女儿,我也有一个13岁小孩,我的户籍也是外省的,我也是在外地打工,我也无法帮助家人经济,现在我想为我家人申请低保,但不知道这种家庭能够申请到几个人,主要小孩读书费用太大,我哥也一直需要吃药,我妈妈在家务农带两个小孩,我爸在外省做苦为养活一大家人,盼望政府对我们这种农村家庭多些补助与关爱,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25 15: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25 15: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3-26 18:0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 民政局〗。
  • 2020-03-27 15:24 【江陵县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31 11:31 【江陵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民政局
回复详情  

经查,你家庭总共5口人,其中邹成光和邹先凯为低保对象,每月保障480元。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如您需要申请增人和提标,需向沙岗镇三合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沙岗镇人民政府组织专班对您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重新核算家庭收入,符合政策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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