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h**
  • 诉求编号: 120918
  • 诉求时间: 2020-03-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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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惩不当,是否未考虑到孩子心理健康等

公安县某初级中学七年级某班班主任,在上一学期利用学习积分制度,每周或每两周惩罚排名最末的十位同学财物,将这些财物奖励给排名前十的学生,请问这样做是否有违师德?是否有违义务教育的公平?是否忽略了对学生心理健康造成的影响?

提问略掉了具体学校和班级,不想曝光这位班主任,希望县教育局能公开广泛提醒各位老师别再这样做了! 希望能做到奖惩有度,更要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 感谢!

关于联系方式可以不留吗?公开回复此帖可否? 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19 15:01 网友【h**】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19 15: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教育局】
  • 2020-03-23 09:05 【公安县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26 09:25 【公安县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3-31 10:2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教育局
回复详情  

贵家长你好:

您反映“我县某初级中学某班主任利用财物奖励学习积分排名前十和惩罚排名靠后学生”的行为,虽然此教师的出发点是想通过激励先进、惩罚落后以达到促进学生努力学习、赶超先进的目的,但这种做法是一种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学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当权益,违反了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经局领导批示,将在上半年召开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严肃批评教师此类错误行为,坚决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同时,县教育局将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时制订加强我县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明确要求全体教师对学生严慈相济,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做到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和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

特此回复。

公安县教育局

2020年3月26日

补充评价

感谢教育局的及时处理与认真回复,期待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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