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孔**
- 诉求编号: 112354
- 诉求时间: 2020-03-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滞留在松滋47天,无发热感冒,申请回家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09 20:53 网友【孔**】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09 21: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2020-03-11 16:32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11 16:32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3-11 16:32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3-12 17:1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
回复详情 | 投诉人您好!就您所述情况,我办于3月11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得知您户籍、房产均在沙市区,属于市域内跨县市区滞留在外人员。按照目前政策,具备返沙条件。也就您反映南湖颐景小区所在白云路社区不予办理接收证明一事,与社区进行了反馈。问题可能出在与网格员沟通上的不畅,在此请您予以谅解。目前,请您尽快提供现居住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温检测、胸透检测、血像检测无异常),由县级以上指挥部审核盖章后迅速传至社区网格员,并提交您随行人员身份信息,以便社区为您办理接收证明。另外您还要在现居住地出具《外地返沙证明》,表样您可以咨询网格员。待健康证明、接受证明、返沙证明办结后,您就可以在荆易行选择“到达地”办理“来荆”申请。 您滞留在外生活多有不便,在此对您说一声“辛苦了”!也祝您返程顺利! |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
回复详情 | 投诉人您好!就您所述情况,我办于3月11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得知您户籍、房产均在沙市区,属于市域内跨县市区滞留在外人员。按照目前政策,具备返沙条件。也就您反映南湖颐景小区所在白云路社区不予办理接收证明一事,与社区进行了反馈。问题可能出在与网格员沟通上的不畅,在此请您予以谅解。目前,请您尽快提供现居住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温检测、胸透检测、血像检测无异常),由县级以上指挥部审核盖章后迅速传至社区网格员,并提交您随行人员身份信息,以便社区为您办理接收证明。另外您还要在现居住地出具《外地返沙证明》,表样您可以咨询网格员。待健康证明、接受证明、返沙证明办结后,您就可以在荆易行选择“到达地”办理“来荆”申请。 您滞留在外生活多有不便,在此对您说一声“辛苦了”!也祝您返程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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