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孔**
  • 诉求编号: 112354
  • 诉求时间: 2020-03-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滞留在松滋47天,无发热感冒,申请回家

家住沙市区南湖路南湖御景,1.23号回松滋老家至今47天,一家人无发热感冒,老家村里无一例病例,因松滋这边需要沙市社区开接受证明才放行,多次跟解放街道白云社区申请接受证明,都不给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09 20:53 网友【孔**】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09 21: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2020-03-11 16:32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11 16:32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3-11 16:32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3-12 17:1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投诉人您好!就您所述情况,我办于3月11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得知您户籍、房产均在沙市区,属于市域内跨县市区滞留在外人员。按照目前政策,具备返沙条件。也就您反映南湖颐景小区所在白云路社区不予办理接收证明一事,与社区进行了反馈。问题可能出在与网格员沟通上的不畅,在此请您予以谅解。目前,请您尽快提供现居住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温检测、胸透检测、血像检测无异常),由县级以上指挥部审核盖章后迅速传至社区网格员,并提交您随行人员身份信息,以便社区为您办理接收证明。另外您还要在现居住地出具《外地返沙证明》,表样您可以咨询网格员。待健康证明、接受证明、返沙证明办结后,您就可以在荆易行选择“到达地”办理“来荆”申请。 您滞留在外生活多有不便,在此对您说一声“辛苦了”!也祝您返程顺利!
回复单位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投诉人您好!就您所述情况,我办于3月11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得知您户籍、房产均在沙市区,属于市域内跨县市区滞留在外人员。按照目前政策,具备返沙条件。也就您反映南湖颐景小区所在白云路社区不予办理接收证明一事,与社区进行了反馈。问题可能出在与网格员沟通上的不畅,在此请您予以谅解。目前,请您尽快提供现居住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温检测、胸透检测、血像检测无异常),由县级以上指挥部审核盖章后迅速传至社区网格员,并提交您随行人员身份信息,以便社区为您办理接收证明。另外您还要在现居住地出具《外地返沙证明》,表样您可以咨询网格员。待健康证明、接受证明、返沙证明办结后,您就可以在荆易行选择“到达地”办理“来荆”申请。

     您滞留在外生活多有不便,在此对您说一声“辛苦了”!也祝您返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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