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09224
  • 诉求时间: 2020-02-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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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代购无辜收取跑腿费

昨天早上在小区群里面看见有武商代购,便请他代买十斤面粉一袋牛奶,快五个小时以后才送过来,然后晚上才发现有40块的跑腿费,整个过程完成时交流都没有提及跑腿费的说法,中午询问他什么时候送货时,他还说是跟我们小区送鸡蛋一起带过来!试问,既然有跑腿费,为什么我还要等接近五个小时?晚上我发现账单不对时,问他,他态度极度不好!所有过程基本都是微信文字交流,可以作为凭证!如果事先说明,我肯定会酌情考虑!我们住在蛇入山,楼下就有好邻居!还有大润发也是这么近!三公里免费配送!请武商领导就此事给与答复!此人是否是武商代购员?跑腿费是不是应提前跟消费者沟通?代购员长期发布土鸡土鸡蛋信息不是武商的货品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29 11:30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29 12: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0-02-29 15:28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01 09:05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2020年2月29日解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称在业主群里有人宣称可以到超市代购,该代购人员是投诉人邻居拉近这个业主群中的。执法人员与武商核实,武商量贩大庆路店没有所谓的代购员,目前武商超市只有两种销售模式:一是社区选定套餐后由武商配送到社区;二是社区代购员根据居民要求凭证到武商量贩内购买。武商超市没有职工队伍从事代购员。根据投诉人所述,只能证明其购买的商品来源于武商量贩,不能证明武商量贩有代购员直接对居民销售。投诉人找人代购,投诉人与代购人(自然人)之间的代购行为是委托关系,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范围。 

解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已经告知投诉人:1.投诉人与自称“代购员”的自然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消费纠纷;2、上述“代购员”也不是市场主体;3、市场监管部门无法通过投诉人微信号确定被投诉人身份。该投诉不予受理。 

备注:鉴于投诉人通过E线民生寻求帮助,执法人员在职责范围外出于党员的责任心,可以与“代购员”联系。如果被投诉人是某社区代购员,会通知其所在社区,不得滥用职权从事盈利活动。如果不是社区代购员,告知其不得继续从事违反防控指挥部要求的送货服务。执法人员已经告知投诉人,在获得被投诉人联系方式后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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