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严**
  • 诉求编号: 108738
  • 诉求时间: 2020-02-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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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疫情期间非特殊企业复工

你好,我是荆州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地址: 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北段6栋,复工审核未过,也在开工。湖北省政府已经发布所有企业不得于2020年3月10日以前复工,而荆州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在不是生产特殊医疗物资的前提下依旧于2020年2月27日开工进行生产。当前湖北省属于重点疫区,荆州市的情况也是很严重的,该公司的工作环境都不是能够单独工作完成的,必然是多人进行合作完成,且宿舍条件也不符合一人一间隔离房间,此外该公司也不能保证每一个员工都没有携带新型冠状病毒。在为员工的健康不能提供保证下,就致力于生产,希望派遣检查组确认查询,避免该公司开工导致更多人员感染。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27 16:00 网友【严**】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27 16: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经信局】
  • 2020-02-27 17:0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开发区 经发局〗。
  • 2020-02-28 16:54 【开发区 经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28 16:54 【开发区 经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开发区 经发局
回复详情   荆州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于2月19日向荆州开发区防控指挥部提交了复工复产申请,开发区复产工作组于2月23日进行了的现场查验,因防疫物资未到现场、与金科环保食堂未签订合同而未通过验收。目前企业安排了5名管理人员在企业内进行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尚未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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