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05334
  • 诉求时间: 2020-02-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滞留湖北的南京人

1月20号回来的,在沙区农场,什么时候可以回南京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9 17:52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9 18: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通运输局】
  • 2020-02-19 19:04 【市直部门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1.外出务工或返岗人员已居家观察14天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向现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健康证明。

2.将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目的地就业单位或到达住址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接收证明(也可为电子版本),统一报乡镇(街办)审核后,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查批准并开具个人通行证明(自驾外出的要同时备注车牌号等车辆信息,车辆随行人员均要取得通行证明),也可通过“荆易行”微信小程序网上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外出人员要与已掌握的“四类人员”(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比对核查,禁止“四类人员”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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