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04741
  • 诉求时间: 2020-02-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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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三口是健康的想回家了

我们一家三口腊月二十七从江陵到野三关清太平过年一直到今天。我们昨天到村卫生室打健康证明却要我们住址的社区打接收证明才能给我们检查打证明放行。但是我住的社区说,没打过?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7 20:06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8 10: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
  • 2020-02-18 15:22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2-18 15:27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1.外出务工或返岗人员已居家观察14天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向现所在地村(社区)申请健康证明(附件2),村(社区)根据前期返乡、发热人员排查情况(健康登记表)、本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及现场体温测量结果出具证明。

2.村(社区)将开具的人员健康证明、目的地就业单位或到达住址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接收证明(也可为电子版本),收集后统一报乡镇(管理区)审核,由乡镇汇总报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审查批准并开具个人通行证明(自驾外出的要同时备注车牌号等车辆信息,车辆随行人员均要取得通行证明)。通行证明由各乡镇(管理区)派人集中领取后发放到村(社区),再到个人。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一)来江陵人员1.本人凭在外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所属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或经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返岗证明(附件1),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县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提出返回申请,由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统一申报。

2.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每日将申请审核汇总,报所在乡镇(管理区)复核同意后,统一报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审查批准并开具个人通行证明(通行证明也可为电子版本),自驾来江陵的要在通行证明上同时备注车牌号等车辆信息,车辆随行人员均要取得通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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