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04374
- 诉求时间: 2020-02-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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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6 22:41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7 01: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20-02-17 11:02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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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交管局 | |
回复详情 | 杨先生: 您好。根据《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关于交通管制期间几种具体情况处理办法的通告》的相关规定: 相关人员需经滞留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同意,持有滞留所在地医疗机构或社区(村)开具的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个人填写自愿居家留观承诺书的,可以返程,在荆州入口综合服务站监测查验无误并出示上述证明后予以放行。返荆人员回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后,需立即到社区(村) 登记报到,并上交上述证明材料,开始居家留观,辖区所在地做好跟踪服务、卫生防疫、健康监测等工作。 您可以咨询松滋防控指挥部,电话:6222297。 祝您及家人平安健康! (电话无人接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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