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04340
- 诉求时间: 2020-02-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孕妇待产如何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6 20:40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7 13: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卫健局】
- 2020-02-18 10:58 【江陵县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18 10:58 【江陵县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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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卫健局 | |
回复详情 | 李女士,您好! 您的诉求已悉知。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规定关于需要就医治疗的 ,持有社区(村)证明、病历、医院相关证明(三者具备其一即可),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允许通行。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要看病就医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持有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在24小时内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免于处罚(联系电话0716-4735836)。您如果需要检查,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都有门诊医生上班不必担心。 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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