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03403
  • 诉求时间: 2020-02-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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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内返岗工作的问题

本人及家人于腊月27回到白马寺镇老家,响应国家规定,至今实行自我隔离未出门。现需要返岗上班,所在单位已经开具证明,按12号文社区或防疫部门开证明均可。

但是咨询社区后,社区不愿出具证明,要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卫生院要做每个返岗人员的体检后才可以出具证明。

这不是给老百姓增加负担么?医院作为交叉感染区域也是有风险的,请问12号文究竟怎么操作?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3 11:37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3 12: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
  • 2020-02-13 14:41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13 14:41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2-13 14:41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12号公告明确要求,“返回时,携带现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建议进一步与当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进行进一步沟通。经电话沟通,表示将会进一步去沟通。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12号公告明确要求,“返回时,携带现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建议进一步与当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进行进一步沟通。经电话沟通,表示将会进一步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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