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01715
- 诉求时间: 2020-0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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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回荆州可以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05 12:57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05 13: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交通运输局】
- 2020-02-05 16:16 【松滋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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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松滋市 交通运输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荆防指交发【2020】4号通告)规定:符合规定的从事医疗救援、应急抢险、水电油气等保障城市运行的部门职工需返程复工的,需由现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向现居住地县(市、区)控 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开具通行证明,除以上3类人员外,其他人员暂不能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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