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01433
  • 诉求时间: 2020-02-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杨林市交警队

2019年腊月二十八早上6.30分,在254省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鄂D. MX 161我以左脚多处骨折,肇事方疲劳驾驶从深圳开车回来,到今没有一个电话,只垫付4000元医疗费。在责任书没有下来,为什么肇事车在几百公里以外。交警队为什么不扣压,肇事车辆已及行驶证?现在在一直在松滋市人民医院治疗,所有费用都是自己四处借钱治疗,希望领导对此事公平公正公开!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04 07:34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04 13: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安局】
  • 2020-02-04 15:33 【松滋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04 15:33 【松滋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您好,经松滋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核查,肇事方现在十堰市,因为疫情原因暂不能来松滋,请您于疫情结束后到杨林市派出所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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