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00390
  • 诉求时间: 2020-01-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交通违章无法处理

我的车2018年十月七日借给他人开,有个扣两分的交通违章,去洪湖市交警大队两次都没处理成功,交警大队要求新车第一次扣分违章必须驾驶人和车主同时去处理才可以。约好了今年腊月29处理的,驾驶人因为进了发热门诊在广州回不来了,这个怎么办?再过几天车辆就满两年了,无法申请年检,如果驾驶人不回洪湖来了我这个车是不是就只能报废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1-22 17:58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1-23 11: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安局】
  • 2020-02-09 13:34 【洪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一、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洪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于2020年1月31日通过“洪湖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暂停办理车管、驾考、违法处理处罚等交管业务的通告”,请诉求关注“洪湖交警微信公众号”了解交通违法处理的相关信息。

二、诉求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在手机平台上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

三、诉求人可以等疫情结束后,再来我大队处理本人车辆交通违法业务。

四、如果诉求人想了解详细情况,可与我局交警大队联系,联系人:陈警官,联系方式:156972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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