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100305
  • 诉求时间: 2020-01-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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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海翡丽竣工手续不齐全达不到交房条件,违反合同约定

荆北新区纳海翡丽小区依照合同定于2019.12.28交房,现在已是2020年1月了,去收房几次都是未取得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标准是: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3、盖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第3条是开发商自己拟定的标准,现在我想请问有关部门开发商达到你们检定的合格标准没有?上面说的竣工验收和验收备案是2个不同的标准,因此,现阶段,开发商只是由主管部门经过竣工验收了,问题1、我想问的是主管部门开发商验收备案了没有(合格了没有》?什么时候可以下来办理验收备案证?问题2:如果没有合格以后会不会办理的到不动产权证?3、拟定的合同中开发商2019年12月28日交房,现在不具备收房条件,违约了,需要赔偿违约金怎样赔偿?这3个问题急盼有管主管部门详细回答,不想在听到与问题无关的回答,快过年了,希望各位主管部门和各位领导秉承实事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态度解决老百姓的疾苦!谢谢!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1-19 23:15 网友【熊**】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1-20 15:3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1-20 15: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1-22 14:3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16 13:0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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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应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本次疫情的原因,我局将在疫情结束后立即对您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会将处理情况回告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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