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98303
- 诉求时间: 2019-12-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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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警后,为什么小车加电瓶车拖车费一共880元?违法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2-14 01:01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2-14 15: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9-12-16 09:19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12-25 09:23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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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交管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 收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为什么小车加电瓶车拖车费一共880元?违法不”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江津路电动车与小车相撞,报警人称有人员受伤,发生一般程序的情况下,车辆必须拖移,另外,拖车费用是市工商部门核算而成,并非交警部门收取该费用,市民若对收费存在异议,可向工商部门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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