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侯**
  • 诉求编号: 96695
  • 诉求时间: 2019-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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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城管委

荆州市城管委为什么不为区局配备噪音检测设备,我已经咨询了环保部门,除了企业和工业噪音外,其它噪音扰民现象由城管局进行处置,如果城管局没有噪音检测设备,那么如何确定噪音扰民现象的存在,解决群众噪音扰民的投诉,请给予说明或者公示相关设备购买计划,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1-13 10:41 网友【侯**】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1-13 10: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19-11-13 15:33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因此城管部门不具备噪音污染检测资质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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