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9650
  • 诉求时间: 2012-08-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伸冤人命关天

26岁年轻的生命,价值2.7万!(请各位好心人一定顶贴,拜谢!)

生命本来不应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26岁,价值2.7万!

彭章伍,湖北荆州公安县狮子口长河村人,26岁,系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隶属于香港上市公司华信集团)员工,于2012年7月26日上午意外猝死,目前尸体仍躺在东莞市法医鉴定中心寒冷的冰柜中,尸体未寒,丧者悲恸。而经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申报“视同工亡”未果,公司告诉家属,给与死者补偿金仅仅只有2.7万元!!!

8月2日到东莞市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专家的意见,结果大失所望、悲恸欲绝。他们告诉我们家属放弃对东莞市社保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复议,认定为“视同工亡”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是43万元。而对于不能认定的几点争议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却没有解释:

1、社保局调查了解:死者到公司未刷上班卡,未向部门主管或其他同事以书面或口头请假就直接离开了公司。公司有严格的门禁“打卡制度”,不刷卡是进不了公司大门的,至于再次出厂区,已成为一个谜团。我们想不清楚和明白的是:没有“打卡”他是如何进入厂区工作,又是如何出来?门岗难道是不问不管的?监控记录难道就是空白的,不能查证的?

2、另外,还调查了解:7点40分部门主管巡查时发现其员工不在车间并电话通知家属去找,事发后询问所有在樟木头的家属,没有任何接到电话通知。反之是家属中午未看到死者去食堂吃饭才去找的。也许或者有如果,公司能派人早点去找或通知家属,也许不会有悲剧发生。

3. 公司有职工接近1000人,宿舍却极少,既然工厂鼓励员工到厂外住宿并给予每人80元/月住宿津贴,那么在公司外住宿的安全,公司是否曾考虑周详过?

因公司门卫制度上的失误、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不完善,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亡”的损失,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是否太过牵强?

即使法外,也还有人情,2.7万,2.7万!竟买了一个年轻鲜活的全生命—26岁的年轻血肉之躯竟抵不上区区2.7万?生命真太贱了!生命真太贱了! 真有些胆寒!钱世界里的生命市场存在一日,都是我们生命的危险!都是我们生命的侮辱!想想看,这是谁之罪呢?这是谁之责呢?

十五天过去了,在东莞,救助无门,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亦没有协商处理事情的丝毫诚意,尸体仍躺在东莞市法医鉴定中心寒冷的冰柜中,尸体未寒,丧者悲恸。死者的父亲瞬间苍老,其本已中风的老母亲病情更是雪上加霜,在东莞生活已是万般困难,家属无奈回乡救助,只能透过这网络寻求各位好心的支持,我们断不相信,公道不在人心,也断不相信不在东莞我们就寻求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电话:135 3736 7368

办理跟踪信息
  • 2012-04-06 11:05 网友gong向〖总工会〗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2-04-06 11:05 结帖评分:不满意结帖内容:系统提示:部门规定时限内回复,系统自动结差评。
  • 2014-05-17 22:14 通过审核2014-05-17 22:14:59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网友2012-8-13 22:48:49提给【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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