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方**
- 诉求编号: 92539
- 诉求时间: 2019-08-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三资管理走过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8-21 14:47 网友【方**】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8-21 18: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财政局】
- 2019-08-22 18:10 【江陵县 财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8-27 16:46 【江陵县 财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8-28 05:46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 江陵县 财政局 | |
回复详情 | 方先生你好: 你反映的在资市镇青山村2014年承包了52.1亩土地,期限为5年,款项已付,合同已签,但至今未履行合同的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未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村没有手段和能力在村土地平整时,将农户增加的耕地收归村集中发包造成的。为此,经与镇村协商,制定如下处理意见:一是退还承包款;二是按青山村化债方案规定对承包款项按年利率10%计息;三是随时可参与青山村的机动地公开招投标活动。 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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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钱,签订了合同,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法赔偿。约定违约金的,就该按照违约金赔偿。我的要求就是依法行事。是我的一分不少,不是我的,多一分不要。当初不履行合同,我要求退款,赔偿利息都不要也不解决,拖了6/7年,上访,上告,我跑路和耽搁的都不止这点利息了。这样退本金,请说出法律依据。在这里我希望实事求是的说问题。为什么没履行合同,因为根本就没有收回合同到期了的土地,他们不敢收土地,通知他们续包交钱,他们钱是不交的,地是要种的。既然没有收回土地,怎么可以公开招标。这难道没有问题。现在又和2013年一样,土地没有收回一亩,一样再公开招标。这样的招标,合情合理合法吗?我上访,举报 ,居然说我是诬告。村里,镇里,县里,互相推诿,官官相护。违法违规,一直继续,依法办事,一拖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