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90511
  • 诉求时间: 2019-07-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交通违法后被扣留驾驶证,已经两年多了当地派出所一直不给处理!

本人在2017年五月在松滋市涴市镇宛堤线有个交通违法,被涴市镇派出所民警现场扣车。后接受处理,交了三千元罚款。上交了车辆报废证明,驾驶证,行车证,各种接受处理文件的签字。结果到现在两年多了事情还是一直没有处理,导致我没有驾驶证无法开车,也无法再次去学驾照。本人也无数次找过涴市镇派出所,但是一直不给处理!虽然是我违法了,但是我都接受国家法律按他们所说的接受处理了。为什么他们涴市镇派出所不按照法律把我的事情给处理呢???我该怎么办?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7-13 13:34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7-14 12: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安局】
  • 2019-07-15 11:43 【松滋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7-15 11:43 【松滋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接到投诉后,我所立即了解情况:2017年5月23日9时30分,我所民警在涴堤线6公里100米处执勤时,发现黄硕驾驶一辆牌号为鄂E5D267金杯牌普通轻型货车,此车为报废汽车。我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吊销黄硕驾驶证及罚款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罚款1000元。

我所已将黄硕的吊销驾驶证材料整理完毕,现已按程序逐级上报之中。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