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邹**
  • 诉求编号: 88265
  • 诉求时间: 2019-06-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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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大病二次报销的标准及报销流程是什么?

我父亲因病从公安县转诊到深圳医院做手术,在医院一共花费6.2万元,出院时医保卡直接结算,报销3.2万,自己承担3万余元,结算单上未显示大病报销支出费用,请问我们是否可以享受大病二次报销呢?还是说当时已即时结算了?之前已多次电话联系公安县医保局,但接电话的职工态度很是不好,直接说没有,问她要满足什么要求才可以二次报销,该职工说电脑上没有钱,问她要满足什么条件,她不知道,家里有人生病家人都很着急,再碰上这种连自己工作业务能力都没有的人,更是令我们更受打击。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6-05 15:10 网友【邹**】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6-05 17: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6-06 15:24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信访人所说的二次报销应该是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根据参保患者的住院结算单显示,医保范围内金额是45519.02元,已经报销32789.27元,本次起付线1800元,自付合规费用是10929.75元(45519.02-32789.27-1800=10929.75),而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000元,所以本次大病报销支出为0元。如果有大病报销费用,在医院直接结算时就会即时报销;大病保险自付合规费用在年度范围内达到起付线12000元后的费用可纳入报销。

另外,信访人反映在电话咨询政策时,工作人员态度生硬的问题,经调查了解,信访人拨打电话号码(5156326)为保险公司经办意外伤害的办公电话,信访人反映的态度生硬情况基本属实,也可能是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大病保险政策熟悉度不够,政策解释不够深入,造成了信访人的不满。事情发生后,我们对保险公司当事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当事人领导,保险公司领导及当事人均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注意方法,努力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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