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87570
  • 诉求时间: 2019-05-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摩托车牌照

本人户口是荆门的,在荆州长期居住生活,之前办理过居住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凭居住证已办理了小汽车牌照和摩托车牌照,原摩托车坏了,今天又去买一辆。代办牌照人员要我吧居住证原件给他,说是交警大队要留底,复印件不行,请问之前办理不都是复印件吗?为什么现在是原件,而且说是交警那边规定的原件回收,那这样不是我又要去补办原件,那这样说。外地人在荆州办理驾照是不是也要把原件回收,办理驾驶证是不是也要身份证原件回收,这个规定国家发布的放管服里面。也没有这一项啊,再说都把原件收上去,是不是都要去补办,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5-22 22:35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5-23 15: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9-05-27 15:57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

机动车所有人为荆州市辖区外居民的,在办理机动车业务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居住证原件申请,车管所采集原件影像化资料后受理申请,原件归还机动车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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