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尹**
  • 诉求编号: 85959
  • 诉求时间: 2019-04-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防雷检测是否需要cma计量认证

尊敬的荆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你好!我是一家防雷检测企业的负责人,于2017年3月取得了气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并在全国开展防雷检测业务。但于2019年3月,我公司在荆州市开展业务时,得知需要到荆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进行备案,出具的检测报告才能被认可。根据当地要求,于3月底,到荆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备案,得到的答复是我们的防雷检测资质没有做CMA计量认证,所出具的报告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对此我们到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得知湖北省防雷检测机构不在CMA的认定范围,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及认定工作。

得到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答复后,再次前往荆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还是以没有做CMA计量认证为由,认定我们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认可。我方希望他们能拿出相关的文件,得到回复是没有,并且告诉我就是他们需要的,并且认为荆州市场太小,有两三家做就足够了。

我们在湖北省所有地方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检测报告都是能够认可的,为什么到了荆州市就不认可,并且没有相关的文件。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18 10:33 网友【尹**】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18 10: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建管局】
  • 2019-04-18 15:3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质监站〗。
  • 2019-04-19 19:48 【市直部门 荆州市质监站】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质监站
回复详情  

根据国认实【2018】12号文《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63号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规定,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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