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85801
- 诉求时间: 2019-04-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以及大三实习住宿费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15 14:34 网友【魏**】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15 15: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2019-04-15 15:56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4-24 08:57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
回复详情 | 1.关于6000元技能培养费问题。一方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政策,不存在随意多收学生费用的情况;另一方面,2016年8月,院长办公会出台了纪要(2016年5号),明确合作方不能强制性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并一直督促合作专业执行。该生反映的情况学校目前没有明确掌握,可以请该生到学校找相关部门解决(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电话:8020870)。 2.关于1080元住宿费问题。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鄂教规〔2015〕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实习期间住宿由学校与用人单位协商统一安排,费用由学校支付,对于个别同学因个人原因在外住宿或用人单位额外再收学生住宿费的情况,学校依据鄂教规〔2015〕4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和收费凭证,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可给予相应住宿费减免。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