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万**
  • 诉求编号: 85130
  • 诉求时间: 2019-03-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回族老人的养老问题

前天荆州市唯一的回族养老院宣布要关闭拉,由于回族的宗教信仰问题不能随便去由汉族办理的养老院,请问有没有没有相关部门和领导可以解决关心下我们回族老人的养老问题给我们回族老人一个安祥快乐的晚年。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31 21:55 网友【万**】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01 16: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民政局】
  • 2019-04-08 12:33 【市直部门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4-08 12:34 【市直部门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您好,国家宗教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文件规定,宗教界可依照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规定,申请设立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并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为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我市出台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27号),明确“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荆州中心城区新建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5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入住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运营补贴。”

因此,我们鼓励支持包括回族等少数民族在内的各类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投资修建为各类群体服务的养老机构,并将按相关政策予以补贴及税费减免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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