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沙市区滨湖国际小区一名业主,2017年在滨湖国际小区购房产一处,2018年1月在农商行长港路支行办理按揭手续,截止目前,每月正常还款无逾期情况。今年3月,通过多方努力,小区启动了不动产证办理程序,部分业主已经顺利办理完不动产证,本人因为是在农商行办理的分期按揭,结果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证。我们也到农商行进行了咨询,原因是在办证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份“预抵押证明”,而农商行以开发商在该行有欠款为由,拒绝提供该证明,导致我们小区几十户在该行有分期按揭手续的业主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证。据了解,在其他银行办理分期按揭手续的都没有遇到这种阻碍,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证。在这里,我想问一下:1、该行能不能以开发商欠款为由,拒绝提供该证明,影响业主办证?2、该行的行为合不合法,有没有法律依据?3、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请有关政府部门能够帮忙解决这个问题,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