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84648
  • 诉求时间: 2019-03-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房管局

您好:我是长港路善和苑住户,红门路国有公房拆迁户2017年底入住该小区。入住两年多了房子手续一直没给我们办,给了我们一个入住合同。2017年荆州市五个房管局合成公租房管理中心,去年交房租我们叫办住房手续他们说等荆州市统一办理,今年又该交房租我们又要住房手续他们还这样回答,我回答房租差着几时手续办给我我就交房租。请问领导,公租房管理中心以成立三年他们在干什么?毛主席说:共产党员党的干部要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现在房价这么贵,他们无视老百姓死活,肯请主管领导管一管。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21 15:18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21 15: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9-03-25 15:22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3-26 11:49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您反映当时入住时只办理了入住合同而不是办理以前的住房凭证。现解答如下:首先,新的住房合同与旧的住房凭证都是入住国有公房的合法凭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性质上是一样的,其次,旧的住房凭证在以后重新续签入住手续时,都将变更为住房合同,旧的住房凭证将逐步被取消,也就是说,今后入住国有公房只办理一种手续,即国有公房入住合同。这也是国有公房办理入住手续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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