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83991
  • 诉求时间: 2019-03-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尿毒症办理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流程

您好!我母亲是沙岗镇人,2019年2月初在江陵县人民医院确诊为尿毒症,3月初通过电子转诊至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并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现打算出院后,回到江陵县人民医院进行门诊透析治疗。关于办理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医保,有以下几个问题咨询:

1.需提供哪些申请资料?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2.对于诊断证明,是提供江陵县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是荆门市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记录?

3.申请资料是提交到沙岗镇人社服务中心,还是江陵县人社服务中心?

4.对于尿毒症,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审核时间是多长?

5.由于每次透析费用较高,在申请后、审核前的费用是否能够通过医保报销?

期待回复,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09 22:04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12 09: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3-13 08:47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李先生:

你好!

关于您咨询的“尿毒症办理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流程”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荆政规[2017]3号)文件规定文件规定:

一、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需要提交的资料

1、《江陵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

2、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近两年门诊病历资料(盖章);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阳性检查结果;

5、办理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须提供副主任及以上医师门诊处方并加盖医院医保科公章;

6、使用医保特殊药品的须提供相关专科医保责任医师的门诊处方和阳性检查结果,并加盖医院医保科公章。

二、门诊重症慢性病办理流程

(一)《鉴定表》的领取

《鉴定表》可到江陵县医保局或各乡镇(管理区)人社服务中心领取,也可到荆州市人力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直 接 下 载 (进入服务大厅/医疗保险/下载专区)

(二)门诊重症慢性病资料报送

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至人社局服务大厅医保窗口。

三、申报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肾小球滤过率 GFR 20ml/min 以下,血肌酐 Scr 超过451umoI/L。血尿素氮 BUN>20mmoI/L。

2、肾功能衰竭伴有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须透析治疗。

我局咨询电话:0716-4730112。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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