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82017
  • 诉求时间: 2019-01-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福耀名城小区人防工程是否取得平时使用登记许可

1、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否向荆州市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作出荆人防行许决字(2016)KF第003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否准予荆州市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福耀名城小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许可?

2、荆州市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有权对该人防工程车位进行租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09 16:58 网友【龚**】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09 17: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防办】
  • 2019-01-10 16:42 【市直部门 人防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防办
回复详情  

经与网友沟通,现回复如下:

福耀名城小区人防工程已取得平时使用登记许可。

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使用权是可转让租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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