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79816
- 诉求时间: 2018-11-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继续咨询关于不能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1-16 13:50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1-16 17: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卫计局】
- 2018-11-19 10:40 【公安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里所说的育龄夫妻,是指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处于生育年龄阶段的夫妻。对于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的夫妻,不能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关于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问题。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的计划生育优待政策,都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前置条件,因此,对于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特别扶助政策之外,其它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不可以享受。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
相关诉求